常用的鑄鐵有可鍛鑄鐵和球墨鑄鐵兩種。


1. 鑄鐵管道材料選用一般限制條件:


   a. 使用在介質溫度為-29~343℃的受壓或非受壓管道。


   b. 不得用于輸送介質溫度高于150℃或表壓大于2.5MPa的可燃流體管道。


   c. 不得用于輸送任何溫度壓力條件的有毒介質。


   d. 不得用于輸送溫度和壓力循環(huán)變化或管道有振動的條件下。實際上,可鍛鑄鐵經(jīng)常被用于不受壓的閥門手輪和地下管道;球墨鑄鐵經(jīng)常被用于工業(yè)用管道中的閥門閥體。


   e. 奧氏體球墨鑄鐵經(jīng)低溫沖擊試驗合格后,可用于-196℃。


2. 其他一般要求:


   a. 灰鑄鐵、可鍛鑄鐵、高硅鑄鐵的拉伸強度和塑性及韌性較低,僅用于強度、韌性要求不高的工況。


   b. 灰鑄鐵不宜使用于在環(huán)境或操作條件下是一種氣體或可閃蒸產生氣體的液體,這些流體能點燃并在空氣中燃燒。如烴類和可燃性氣體在特殊情況下必須使用時,其設計溫度不應高于150℃,設計壓力不應超過1.0MPa,對于不可燃、無毒的氣體或液體,設計壓力不宜超過1.6MPa,設計溫度不宜超過23℃。


   c. 可鍛鑄鐵溫度范圍為-19~300℃,但為輸送可燃性介質的管道時,溫度不應高于150℃和壓力不大于2.5MPa。高硅鑄鐵不得用于可燃性介質。


   d. 球墨鑄鐵用于制造受壓零部件時,使用溫度限制在-19~350℃,設計壓力不應超過2.5MPa。在常溫下,設計壓力不宜超過4.0MPa,它不可采用焊接方法連接,但奧氏體球墨鑄鐵除外。奧氏體球墨鑄鐵用于-19℃以下時應進行低溫沖擊試驗,但使用溫度不得低于-196℃。


   e. 其他鑄鐵不適用于劇烈循環(huán)操作條件,如過熱、熱振動及機械振動和誤操作,應采取防護措施。埋地鑄鐵管道組成件可用于2.5MPa以下。